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湘东是萍乡的一个市辖区,地处赣湘边境,西南与湖南省醴陵市、攸县交界,是江西的西大门,素有“赣西门户”、“吴楚通衢”之称。全区面积858.76平方公里,辖8镇2乡1街,132个行政村(居委会)。2009年末,全区总人口39.96万。湘东是赣西工业重镇,交通便利,沪昆铁路、沪昆高速、320国道、319国道贯穿全境,工业起步早、发展快,境内有萍钢、萍电等大中型企业和众多较有实力的民营企业。目前已形成陶瓷、冶金、化工、水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。化工陶瓷占全国市场份额60%以上。湘东已获“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”、“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”、“中国工业陶瓷之都”的称号。